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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私家调查;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,离婚时怎么分?
时间:2025-04-09
生活中,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、夫妻间给予房产等情形比较常见。离婚时,房产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焦点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司法解释)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,针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。 一、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,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? 民法典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,除了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外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同财产,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作出判决。 1、一方父母全额出资: 司法解释规定,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,应当按照约定处理。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,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。 但是,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等事实,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 2、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: 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,难以直接明确房屋归哪一方所有,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。司法解释在确定父母出资购房归属问题时,既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利,也注重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。 二、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,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? 司法解释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,区分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和已经办理转移登记两种情况。 1、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 司法解释规定,夫妻间约定给予房产的,离婚诉讼时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,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,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也就是说,给予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。 2、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 司法解释规定,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,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,并根据婚姻家庭实际情况,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