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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侦探调查;夫妻之间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
时间:2026-03-07
一、夫妻之间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: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 协议离婚,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经过30天冷静期,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 诉讼离婚,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。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;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,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。像重婚、家暴等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。 二、夫妻之间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,手续有别: 协议离婚:双方签书面离婚协议,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。申请受理后有三十天冷静期,期满后三十天内,双方再去申请发离婚证,审核通过就发证。 诉讼离婚:一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,提交诉状和证据。法院受理后会调解,调解不成且认定感情破裂,会判决离婚。 三、夫妻之间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办 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。 协议离婚: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(联)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 诉讼离婚: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由法院审理。法院会先调解,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的,会判决准予离婚。 |